農業部發布我國第二批20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
6月12日,農業部在京發布第二批20個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農業部黨組成員楊紹品指出,中國農業文化遺產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是各族勞動人民長久以來生產、生活實踐的智慧結晶,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各地要按照“發掘中保護、在利用中傳承”的思路,發掘農業文化遺產的歷史價值、文化和社會功能,探索傳承途徑和方法,逐步形成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動態保護機制,努力實現文化、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楊紹品強調,加強農業文化遺產的發掘保護是各級農業部門的重要職責,省級農業管理部門要對轄區內的文化遺產加強管理、服務和監督,強化宣傳推介,爭取扶持政策,為發掘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當地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遺產保護規劃和管理辦法,加大挖掘保護力度,不斷健全農業文化遺產動態保護機制,力爭把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推向一個新階段。
農業部農產品加工局局長宗錦耀宣讀了第二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名單,包括天津濱海崔莊古冬棗園、河北寬城傳統板栗栽培系統、河北涉縣旱作梯田系統、內蒙古阿魯科爾沁草原游牧系統、浙江杭州西湖龍井茶文化系統、浙江湖州桑基魚塘系統、浙江慶元香菇文化系統、福建安溪鐵觀音茶文化系統、江西崇義客家梯田系統、山東夏津黃河故道古桑樹群、湖北赤壁羊樓洞磚茶文化系統、湖南新晃侗藏紅米種植系統、廣東潮安鳳凰單叢茶文化系統、廣西龍勝龍脊梯田系統、四川江油辛夷花傳統栽培體系、云南廣南八寶稻作生態系統、云南劍川稻麥復種系統、甘肅岷縣當歸種植系統、寧夏靈武長棗種植系統、新疆哈密市哈密瓜栽培與貢瓜文化系統。
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專家委員會主任李文華建議,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不能簡單移植自然與文化遺產的保護模式,要根據農業文化遺產的特點和農業與農村發展的實際,從制度、技術、經濟等各個層面探索適宜的動態保護途徑;要堅持“保護優先、適度利用”的原則,堅持“多方參與、惠益共享”的保護與利用模式,既堅守農業文化遺產內涵的保護、又注重農業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提高,讓保護者在保護中受益,提高其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現在,農業的專業化和機械化水平越來越高,農業生產效率因此也越來越高。上世紀70年代末,農民經營一畝土地需要36個工日,現在只需要六、七個工日,種一畝小麥甚至只需要兩個工日。而機械化水平還有很大提升空間,農民今后只需做好田間管理就可以保證豐收。
農業生產效率的逐漸提高,意味著其對體力的要求大幅降低。2012年,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對全國205個村、5165個農戶進行的調查顯示,伴隨著農村人口的不斷轉移,農村生產正從以青壯年勞動力為主逐漸轉向以婦女、老人為主,農業生產者的平均年齡目前已經高達47.3歲,且勞動者的兼業化趨勢日漸明顯,農業收入不再是農戶收入的主要來源。
這就表(biao)明,家庭(ting)經營和農(nong)(nong)民增收之間(jian)并無(wu)根本沖突。建立在(zai)適度(du)規(gui)模家庭(ting)經營基礎上的(de)現代農(nong)(nong)業(ye),不但(dan)可以(yi)繼續滿足中(zhong)(zhong)國社會對農(nong)(nong)產品的(de)強勁需求,而且可以(yi)讓耕(geng)種變成一(yi)份體面的(de)職業(ye),讓農(nong)(nong)民分享中(zhong)(zhong)國經濟發展(zhan)的(de)果實。如若實現,這將是中(zhong)(zhong)國農(nong)(nong)村發生的(de)又一(yi)次翻(fan)天覆地的(de)變化(hua)。






















